“阳照树影阡陌清,萧萧落叶路人行。冬风虽凛心亦暖,防控执行两肩擎。”在疫情防控的形势下,为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兑现,海伦法院执行局及时调整执行工作模式,转变执行工作思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启线上办案,最大限度利用“电话线”“互联网”双线合并,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努力将疫情给执行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2021年8月,黑龙江某农垦有限公司在海伦市某粮食经销有限公司购买了大豆3万余公斤,准备运往河北某有限公司,但不曾想,在大豆运达目的地后,其中的部分大豆已经膨胀发芽。在与接收方河北某有限公司协商后,河北某有限公司接收了其中未发芽膨胀的大豆,但对已经膨胀的大豆仍然拒绝接收。黑龙江某农垦有限公司为挽回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遂将海伦市某运输有限公司与司机王某诉至海伦法院,法院判决被告王某于2022年4月前给付黑龙江省某农垦有限公司大豆款7000元。然而该案在审结后,被告王某依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原告黑龙江省某农垦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向海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海伦法院执行法官佟禹受理该案后,立即对双方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同时展开了网络查控和传统调查,为保证将财产查控全方面的落实的到位,佟禹深入被执行人王某户籍所在地以及居住地进行调查和取证,但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顿时陷入了困境。但佟禹并没有放弃执行,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寻找被执行人王某的蛛丝马迹。经过对案件的分析研判以及对申执双方的释法解疑,该案终于开始向着执结的方向发展,然而谁也没想到的是,疫情的不期而至,打断了原有的工作计划。但是即便如此,这都不能阻断执行法官执结案件的决心和信心,在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和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佟禹通过电话,网络等沟通方式,刚柔并济、因势利导,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该案最终于2022年11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人们常说人间有五味“酸、甜、苦、辣、咸”,而执行亦有五味,那就是“苦、难、忧、烦、疑”,但也正是因为有了执行的五味,我们才能真正的除民之苦,解民之难,排民之忧,去民之烦,少民之疑。这也符合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冬雪虽凛,不畏寒霜。冬风虽劲,傲骨尚存。海伦法院执行干警将在未来的工作中,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热血逐梦、奋勇争先,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出自己应用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