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 2022 年度全市优秀法院、优秀法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的决定》《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安达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等集体和个人记功和嘉奖的决定》,海伦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执行局、李春生、李福坤、张权榜上有名。
海伦市人民法院——全市优秀法院
海伦法院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原则,以护航海伦“三区”建设战略为重点,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着眼服务大局,狠抓执法办案,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回应群众对司法需求新期待,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提质进位,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司法警察大队——集体三等功
海伦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2022年,扎实开展各项警务体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在防疫过程中,勇敢无畏,奔赴一线,支援抗疫。北林区疫情突发之际,在院党组的安排下,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杨喜春带队支援北林区,26个日日夜夜,不惧寒风、不分昼夜坚守岗位,竭尽所能,为群众发光发热。
执行局——全市法院先进集体
海伦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下,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紧紧围绕“司法为民 服从大局”工作主题,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为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整体质效,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深刻诠释了履职尽责的工作意义,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执行工作任务。
海北人民法庭——全市优秀法庭
海北人民法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做到“打官司不求人”,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李春生——个人三等功
李春生同志忠诚于审判事业,工作勤奋,甘于奉献。近三年来审结民商事案件近600件,审结行政案件5件,审结破产案件7件,审结执行异议案件3件。结案率98%以上,审理的案件质量高、社会效果佳,没有错案、上访发生。2022年接受院党组工作任务,牵头破产专班和保护中小投资者专班工作,工作扎实,成效突出。
李福坤——全市法院先进个人
李福坤同志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以满腔的工作热忱,勤奋的工作态度,秉公办案,廉洁执法,在本职岗位创下不平凡业绩。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怀着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就干好一行的执着追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处理日常工作中游刃有余。在接待当事人时言行举止文明得体,对当事人纷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受到当事人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张权——全市法院调解能手
张权同志以自己的执着和信念默默奉献在行政审判岗位上,以自己独有的专心、细心、热心、爱心倾心打造铁案、精品案、满意案。张权同志所审结的众多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一起错案,没有一个当事人涉访,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也赢得了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赖。
下一步,海伦法院将在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到大局有所需,群众有所呼,司法有所应,法院有所为,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践行服务人民的宗旨,担当作为,埋头奋进,锐意进取,不断擦亮“一中心、三平台、多点位”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独创品牌,开创海伦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