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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细致 定分止争

——记海伦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助理审判员封超

发布时间:2016-03-10 09:18:38


    封超同志1998年参加法院工作,先后在东边井法庭、海兴法庭、伦河法庭、研究室、民一庭工作,现任海伦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助理审判员。办案以来,审结案件百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诉上访案件,无一更审改判案件。多年来荣获优秀书记员、优秀审判员、政法系统调研宣传先进个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市直机关优秀党员、市嘉奖等荣誉称号。他调解经验丰富,方法灵活,工作中以情感联络法、情绪疏通法、换位思考法、案例比较法、团结协作法等调解方法,耐心细致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认真审理每一起案件,力争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和谐统一。

    201312月份,由于民事案件较多、审判力量不足,院党组把他调到民事审判一庭工作,到职后,他一面认真钻研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一面不断丰富自己的审判实践经验。审理了大量民事纠纷一批法律关系复杂、疑难的大要案。他所审理的案件调撤率达90%以上,真正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无论是调解还是判决的案件,大部分都在他的主持下,自动履行完毕。

    他审理的原告丁某某、蔡某甲、蔡某乙诉被告李某某、王某某、海伦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这是海伦法院第一起医患纠纷案件。三原告情绪非常失控,称一个健康的20几岁的壮年人,短短的5天时间,就这样让诊所、医院治死了,不惜一切代价要讨回公道,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40余万元,不然就上诉、上访。他先后带领三方当事人到绥化市医学会、黑龙江省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哈工大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多家鉴定机构以无尸检报告,无法确定死因为由,均未受理。后又到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结论。仅在鉴定的路上就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三原告三次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增加赔偿数额,矛盾特别激化。经过多次开庭、庭下耐心细致的调解,三原告与被告李某某进一步赔偿30,000.00元达成一致协议,并已履行完毕。被告海伦市人民医院以调解无法赔付为由,要求法院判决,经公证判决,海伦市人民医院也按判决自动履行。该案件得到了三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认可。

    封超同志工作勤奋,顾全大局,讲法律、讲政治,保稳定、促和谐。一起起疑难案件经他努力化解,一件件激化的矛盾经他调解定分止争,在他的事迹中找不到伟大,挨不上轰轰烈烈,能看到的只是平凡坚守,乐于奉献,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从每一起细微的案件做起,认认真真办案,堂堂正正做人,以自己全部身心和行动,捍卫着法律的公正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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