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人民法庭辖两乡、两个水库管理区、六个国有林场、三个畜牧场。辖区面积1100平方公里,占地面约为整个海伦市的四分之一,辖区人口57000余人。法庭现有干警5人。
由于工作业绩突出,东林人民法庭多次受到上级表彰:曾被绥化市中级法院授予“优秀法庭”荣誉称号;2014年被海伦市政法委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近三年来,先后有2人次受到绥化市中院或以上奖励。
东林人民法庭辖区内农林牧副渔等生产形式多样,民事纠纷类型复杂。近三年来年均受结案约为370余件,所审结案件无上诉、上访情形发生。
在办案过程中,东林法庭始终把案件的社会效果作为案件质量的一项重要标准,把辖区的和谐稳定作为终极追求。在几代东林法庭人的努力下,已经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步,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辖区百姓的充分认可和赞誉。
东林法庭辖区位于小兴安岭余脉,是海伦市母亲河——通肯河的发源地。辖区地貌复杂,农业生产形式多样,是风光秀美的鱼米之乡。但同时也相对比较闭塞,群众的思想观念陈旧,法制观念淡薄。民风朴素而彪悍,素有“山狼水贼”之称,曾经是各类纠纷多发的地区。海伦市委、市政府曾在2000年以来进行过社会治安的专项治理。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当然也对法庭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挑战。通过多年来各类民事纠纷的审理,法庭人总结出辖区案件多发的根源,多是因为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以及沟通能力较差所致。陈洪威庭长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如果不从根源上解决,那么辖区的民事纠纷仍会大量涌现,辖区的和谐稳定也将隐患重重。他们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为宗旨,利用群众对法律工作者的信服力,坚持把培养群众的公德意识、法律意识作为必要的工作任务,作社会主义新风尚的传播者,公序良俗的引导者。争取“以一案带一片,以一人带一屯”,传播正能量,植入新观念。为了达到良好的感化效果,法庭干警严格自律,从自身做起,上班时间着装整齐,仪表整洁,接待当事人语言规范,态度和蔼,不妄言乱性。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公民素质的同时,对群众也起到了榜样的作用,虽然这样做起来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但效果是显而易见。以前多发的典型案件,现在已经有了下降趋势,比如“返还婚礼款”案件,2009年受案多达十余件,2015年仅受案1件。
小小的法庭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但是却有着广阔的天地,一株株小草能够染绿春天,愿法庭每个人付出的小小努力,能够换来天下的太平美满!